2022-03-21 14:5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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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汽车智能化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强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印发《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工信部无〔2021〕181号,以下简称《规定》),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变化
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24.25-26.65GHz 频段车载雷达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符合原规定且已投入使用的 24.25-26.65GHz 频段车载雷达设备,以及在工信部 2019 第 52 号公告实施前(2019 年11月19日)已投入使用的76-77GHz频段车辆测距雷达设备,原则上可用到报废为止。
76~79GHz频段,作为汽车雷达的使用频段,主要使用场景包括自适应巡航控制、防撞、盲点探测、变道辅助、泊车辅助、后方车辆示警、行人探测等。此频段仅能用于车载雷达,不能用于其他任何类型。
《规定》其他要求
禁止:装载车载雷达的车辆不能驶入中国相关射电天文台的干扰保护距离范围内。
干扰规避:车载雷达需要采取主动式,被动式或者数字技术或其他等干扰规避措施来提升其抗干扰能力。
说明书:需要列明车载雷达实现的不同自动驾驶等级功能存在的局限性,并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指南,避免由于汽车雷达之间的干扰而产生交通安全隐患或者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