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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无线电协会可以批准设台、配发呼号?

2024-06-13 09: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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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设台审批和呼号审批是国务院规定由国家或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的两个行政审批项目。协会属于民间组织或社会团体,不可能具有政府行政审批的功能。

  这样的疑问可能源自于一些概念上的混淆。无线电管理部门可以将行政管理流程中的一些具体服务环节委托给民间组织,例如代受理设台申请资料、组织业余无线电爱好者集中送检发射设备、组织业余电台的自律教育等。在这些情况下,协会在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发挥政府助手和中间桥梁的作用,这时无线电管理部门和相关协会的作用就像穿制服的公安交警和带红袖箍的交通协警,两者的身份和作用不同。关于申请设台手续方面的具体疑问,可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无线电管理部门咨询。

  第二、业余电台呼号只能由国家无线电主管部门指配。20年前我国开放个人业余电台初期,无线电管理部门曾委托一些民间组织在设台申请受理流程中做一些前期事务处理工作,包括“预指配呼号”,即找出尚未占用的空闲呼号,提供给省无线电管理部门作为批准呼号的候选数据。这种“预指配呼号”在无委正式批准之前没有任何效用。2007年工信部发布了“业余电台呼号管理办法”,再次明确了业余电台呼号由无线电管理部门指配,“预指配呼号”的流程环节已经废除,不再存在。